心血來潮,上了國合會的網站,看到斗大且吸引人的標題
"國合會海外服務工作團招募短期志工赴諾魯服務!!"
心想,這個讚!雖然還沒搞清楚諾魯正確的位置,但就覺得這個好~~
點進去後...一整個幻滅+心碎+很努力咒罵自己
內容如下:
服務國家:諾魯
服務單位:教育部Nauru Secondary School
服務時間:6個月至1年皆可
服務項目:體育教學
招募人數:1名
工作內容:設計及教導中學生體育課程;支援其他缺乏體育老師之學校
志工學經歷需求:學士;英文佳;具備相關工作經驗
服務單位:教育部Nauru Secondary School
服務時間:6個月至1年皆可
服務項目:音樂及舞蹈教學
招募人數:1名
工作內容:音樂及舞蹈課程之設計及教學
志工學經歷需求:學士;英文佳;具備相關工作經驗
服務單位:Directorate of Civil Aviation
服務時間:3個月
服務項目:航空相關業務
招募人數:1名
工作內容:機場相關業務管理及訓練
志工學經歷需求:學士;英文優;具備相關工作經驗
咒罵自己的原因應該很明顯了,碼的!唸什麼都好!唸個沒路用的東西!
以後請不要讓我聽到"法律"很專業這類話~~都是狗屁!!!
一技之長ㄚ!!有了一技之長到哪裡都沒問題!!!
懂自己國家的法律是常識是常識是常識!!好不好???
請不要理會以上的murmur
如果你剛好有上述專長,也剛好有時間,幸運的傢伙~~那..就去諾魯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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